什么是跨境(跨國)犯罪?按照犯罪學的觀點,當犯罪行為或犯罪結果發生在兩個以上國家或地區即兩個法域,并違反了它們的法律時,該犯罪就通稱跨境或跨國犯罪。聯合國將跨國犯罪細分為十七大類,其中重要者有:發動侵略戰爭罪、有組織犯罪、洗錢犯罪、非法販賣毒品犯罪、利用計算機犯罪、貪污賄賂犯罪等六種。從上述這六種跨國犯罪來看,它們雖有其各自的特點,但又具有一些共同特性: 其一是跨境(國)性。這當然是與科學技術發展和信息高速公路的建立有關。由于信息暢通,全球經濟一體化浪潮洶涌澎湃,拉近了人類彼此之間的聯系與溝通。既可以患難與共,又可以相互競爭。這就是犯罪具有跨境(國)性的客觀原因。 其二是有組織性。犯罪形式的有組織性,具有更加復雜、更加兇暴、規模更大、危害更烈的特點。過去的幫派團伙犯罪猶如夫妻店,如今的犯罪集團則像跨國公司。目前全球主要有五大犯罪組織,即意大利的黑手黨、俄羅斯犯罪集團、日本的山口組、哥倫比亞的毒品卡特爾和香港地區的三合會。這些犯罪組織之間的各種形式的聯盟又正處在形成當中,所有的跡象都表明,這些組織之間的關系正迅速變得更緊密、更復雜、更協調,其危害性也更大,更難對付。
其三是犯罪手段現代化。這些跨國、跨境的犯罪組織以其經濟實力,雇用最優秀的人才,采用尖端技術和先進設備,甚至購買噴氣式飛機和隱型潛艇實施犯罪,其危害之大是前所未有的。他們向全球銷售有害的產品并提供暴力服務,而且以其經濟優勢和政治腐蝕拉攏政府或社會組織,控制其活動以保護它們自己。 其四是犯罪目的都在于攫取更多的財富。一切犯罪都是經濟因素造成的,跨境、跨國的有組織犯罪,則是追逐最大的經濟利益。只要有利可圖,他們寧愿冒殺頭的危險,也在所不惜。“地下銀行系統” 的存在,就說明他們犯罪的目的。據調查資料顯示:在日本東京、大阪和名古屋的交易所上市的企業中,有98%承認其向黑社會支付“保護費”。遺憾的是,許多國家政府盲目接受一些來路不明的巨款,使其成為有組織跨國、跨境犯罪的保護傘。 基于跨境(國)犯罪的特殊形式和共同特點,對付它們的有效對策,應當從宏觀上加以策劃,從微觀上采取措施。 首先,要發揮聯合國及其安理會的作用,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保障聯合國每一個成員國的主權,獨立和領土完整,動員全世界的社會輿論和道義,譴責一切形式的霸權侵略,反對隨意動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使每一個國家的公民都能在“地球村”大家庭中平等生活。 其次,跨境(國)犯罪既然是有組織的,那就不能單槍匹馬同他們作戰,我們必須結成新的國際聯盟來對付這些犯罪的威脅。對已有的法律的各個環節和方面——從預防到偵破——從審判到處罰——從監禁到復歸,都必須進行一場革命或改革。 應當認識到,世界法律體制,不管是成文法還是判例法,這塊百衲衣就像鉛字排版一樣落后了。我們有著良好意愿的國家或地區間必須制定一套能適應現實需要和發揮作用的法律體制,同跨境(國)犯罪活動開展有效的斗爭。 再次,建立各地區和國家間的司法協助,共同聯手打擊有組織的跨地區和跨國家間的犯罪,相互協助調查,緝捕逃犯,應邀引渡犯人,使之無法逃脫法律的制裁。國際刑警組織應當充分發揮其協調作用,其各成員國更應彼此支持,使其形成一個恢恢法網,籠罩世界大地,使跨國、跨境犯罪分子無處藏身。為此,國際社會需要有一個反毒品走私和國際經濟犯罪的情報機構,也急需成立一支聯合國警察隊伍。 各國政府間的雙邊合作也是對付有組織跨境、跨國犯罪的適當方式。 又次,各地方和國家必須自行打破地方和國家保護主義,以打擊跨地區、跨國家犯罪為大局,遏制跨境、跨國有組織犯罪。 最后,犯罪是經濟因素引起的,控制它的辦法最有效的也應當是經濟的,即健全經濟體制,加強金融管理。據有關部門估計,每月通過倫敦等金融市場所“洗”的錢數多以十億計,這意味著在當前的投資中非法資金所占的比重越來越大。洗錢現在成了犯罪經濟中增長最快的途徑。干凈與骯臟、合法與非法之間的原則界限正在變得模糊不清了。 據此,在遏制跨境、跨國有組織犯罪的司法操作上,為挖出幕后組織者、領導者,應從立法上賦予警察、檢察部門行使訴訟豁免權。 只要歸案受審的犯罪分子能交代出犯罪組織的上級領導者,可以減輕或免除犯罪分子的刑事責任,以挖出犯罪集團的根子,以免打了蒼蠅而放了老虎。再者就是擴大財產刑的適用范圍:提高罰金刑的幅度,科罰其贓款、贓物數額二到三倍;如有直接受損單位,還可以在處刑的同時給予民事賠償;有說不清正當來源的財產,應當一律沒收充公。 總之,要使犯罪分子既受刑辱,又在經濟上傾家蕩產。 總之,“打防結合,預防為主”,也是同跨境(國)犯罪作斗爭的基本方略。(完)
本站部分文章來自網絡,如發現侵犯了您的權益,請聯系指出,本站及時確認刪除 E-mail:349991040@qq.com
論文格式網(m.donglienglish.cn--論文格式網拼音首字母組合)提供法律論文畢業論文格式,論文格式范文,畢業論文范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