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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未成年人民事責任承擔能力的研究
[摘要] 在我國,立法沒有明確界定責任能力的概念,在理論界的爭議也很大。在實務中,法官一般是以行為能力的狀況來確定行為人是否應承擔責任,對于未成年人而言,往往認為其不具備行為能力從而不承擔民事責任。從而導致一些必須由未成年人承擔的民事責任(如停止侵害等)難以落實,也不利于對未成年人的教育。
[關鍵詞] 未成年人 民事行為 民事責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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