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文編號:FY1600 論文字數(shù):6225,頁數(shù):06
人類保護動物權利不走極端路
[摘 要] 動物權利的實現(xiàn)不再是思想家、哲學家的理想,而應該是現(xiàn)實社會的必然,特別是從法律角度來說,動物權利的法律保護是符合社會發(fā)展的需要。動物本身具有的感知能力、社會性、文化性等特性,說明動物可以成為權利的法律主體。但是,將之轉為實踐的過程中,我們應該充分發(fā)揮人類理性的特性,借鑒前人積極方面,摒棄消極的認識與做法,不走極端路,合理的、有效的實現(xiàn)動物權利保護。針對我國現(xiàn)狀,應加強國民的道德素質的建設,完善我國各方面機制、體制,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符合我國國情的、與我國經(jīng)濟、法律等發(fā)展相適宜的動物權利保護之路。
[關鍵詞]動物 權利 動物權利 法律主體 極端 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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