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全省法律援助工作的總體思路是: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全國法律援助工作會議和**省司法行政第四次工作會議精神,全面實 施《法律援助條例》和《**省法律援助條例》,以實現“應援盡援”為目標,進一步改善經費保障水平,深化“便民服務”主題活動,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不斷 增加法律援助辦案數量,全省辦案總數要達到3.6萬件,力爭實現遞增20%的目標,為全省經濟社會發展提供良好的法律服務和法律保障。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一、繼續深化完善法律援助經費保障機制,進一步發揮專項經費的使用效能
1.繼續推動地方政府加大對法律援助經費的投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解決3個縣(市、區)未將法律援助經費納入財政預算的問題。已經納入財政預算的,要繼續加大協調爭取力度,實現一定數量的經費增長,建立法律援助經費的動態增長機制。
2.爭取與省財政廳出臺相關文件,提高法律援助辦案補貼標準,建立辦案補貼標準的動態調整機制。全面落實向承辦人員發放辦案補貼,全省辦案補貼發放率力爭達到90%以上。
3.加強對法律援助經費的管理監督,規范業務經費的使用范圍、使用主體、監督主體,建立定期審計、上報制度。尤其對中央財政、省財政撥付的專項法律援助經費,要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財政資金管理的規定,依法規范使用。
二、以法律援助工作納入省綜治考核為契機,進一步強化法律援助機構的規范化建設
1.要按照“實有人員5人以上、業務經費5萬元以上、年度辦案數量100件以上,辦公面積60平米以上,無違紀投訴”的標準,繼續推動縣級法律援助機構規范化建設,對39個尚未達標的縣(市、區)建立臺帳,掛牌督辦,達標比例力爭達到90%以上。
2.繼續加大法律援助檢查考核力度,強化落實檢查考核措施,重點考核財政經費投入、人員編制隊伍、法律援助辦案數量、法律援助經費使用情況、法律援助臺賬利用情況,確保考核評價結果真實、客觀、公正。
3.推動各地參照省、青島市等地的做法,創造條件,把法律援助工作納入綜治考核,解決法律援助機構人員、經費不足,管理手段滯后、效率不高的問題。
三、以推進法律援助信息化為突破口,進一步狠抓法律援助業務規范化建設
1.按照司法部關于信息化建設的要求,加快法律援助信息化建設,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構建省、市、縣三級網絡聯動平臺,實現法律援助案件網上申請、網上受理、網上實時監控,對案件實現動態監督管理,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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