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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集合論的觀點看中學數學中的概念和問題【摘 要】:集合論是中學數學,乃至整個數學的理論基礎.其他數學概念,諸如整數、有理數、實數、幾何圖形、函數、代數、運算、微積分等,都可以用集合論的理論、方法和語言加以表述。【關鍵詞】:集合論的理論與方法 表述 中學代數 幾何 19世紀70年代Cantor創立的集合論,雖然在上世紀末已被數學家廣泛接受,并用它作為構筑整個數學大廈的基礎,但是它本身卻是用說明的方式建立的,未被嚴格理論化,因此被后人稱為“樸素”的集合論.盡管如此,在我們中學數學教科書或一般高等數學(非數學基礎學科)書中所講、所用的集合論知識,正是這種樸素的集合論. 從集合論的觀點來看,中學代數主要研究數集的擴張、運算和變換.解方程(或不等式)f(x)= 0(≥0),就是要求得與由命題形式給出的集合{x|f(x)=0(≥0)}相等的具體數集(指明它的元素是哪些數).解n元方程組,則是要求得笛卡兒積Rn的一個具體子集,使等于由命題給出的集合.中學幾何,則主要研究作為平面和空間點集的幾何圖形.幾何圖形的性質,可以歸結為相應點集之間關系的研究.幾何圖形的運動和變換,可以從相應集合的運算來考察.通過建立坐標系,把解方程與求曲線交點這兩類問題對應起來,溝通了點集與有序數組之間的聯系,把點集與數(對)集統一起來.不少數學證明題可以歸結為:由前提和結論所確定的兩個集合相等或包含關系的判定.集合論為求解和證明數學題提供了簡明的表達方式.下面舉出若干實例來說明這一點.Ⅰ.關于幾何圖形中學平面幾何和立體幾何中一些基本幾何圖形,如線段、圓、球等,都是作為一個整體圖形來看的.從它們傳統的定義中,很難明確指出它們的各個部分究竟是什么,以致一些中學生分不清線段AB和它的長度|AB| ,圓與圓周,球和球面等.如果用集合論的方法和語言來表述這些圖形,把它們看作是滿足某些條件的點的集合.就會弄清楚這些圖形究竟包括哪些點. 以O點為圓心、以r 為半徑的圓,是集合⊙(O,r)= {P|| OP|≤r}而這個圓的圓周是集合{P||OP|=r}.這樣,就把圓和圓周這兩個概念嚴格區分開來了.線段AB,可表示為點集AB={M||AM+|MB|=|AB|}角∠AOB,可視為由從點O出發的兩條射線OA、OB,以及平面被它們劃分開的兩部分之一的所有點構成的集合.圖2—2(a)與(b)中的兩個角,雖然它們的頂點和邊相同,但卻是完全不同的角.
Ⅱ.關于幾何題的證明幾何中性質命題“若A,則B”,可理解為“具有性質A的某(些)幾何元素,是具有性質B的幾何元素”. 如果令幾何元素(點、直線、圖形)x的集合A={x|A(x)},B={x|B(x)}
下面我們用這種觀點來說明幾何證明中“同一法”的理論依據.對于性質命題“若A,則B”,如果集合A={x| A(x)}是單元素集,即具有性質A的幾何元素只有一個,就說該命題符合“同一法則”.符合同一法則的幾何命題,可以用同一法給以間接證明,其證明的步驟有三:1° 找出一個幾何元素F′∈B(即作出具有性質B的圖形F′);2° 證明F′∈A(即F′也具有性質A);
這樣,運用同一法的前提條件、證明步驟,都有了充分的理論依據,以前關于同一法則和同一法的一些模糊提法,也得到了澄清.Ⅲ.抽屜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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