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析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與對策 [摘 要] 養老保險是社會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現階段養老保險事業隨著經濟改革的深入而獲得了長足的發展.同時也面臨著一些問題。文章主要分析了我國現行養老保險中存在的問題.并根據實際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認識和看法。
[關鍵詞]養老保險; 問題;對策 養老保險是國家通過法律法規形式對因年老而喪失勞動能力的勞動者提供最基本生活保障的一項措施。我國養老保險制度運行二十余年來,對于深化企業改革,保持社會和諧、穩定,順利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起到了積極作用。然而,由于我國養老保險制度建立的時間較短,社會老齡化速度的加快,在其運作過程中還存在些許問題。 一、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的概況 (一)養老保險基本定義。養老保險是國家和社會根據一定的法律和法規,為針對在達到國家規定的解除勞動義務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退出勞動崗位后的勞動者而提出的旨在保障他們的基本生活而建立的一種社會保險制度。這一概念主要包含以下三層含義:養老保險是在法定范圍內的老年人完全或基本退出社會勞動生活后才自動發生作用;養老保險目的是為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為其提供穩定可靠的生活來源;養老保險是以杜會保險為手段米達到保障的目的。現階段養老保險已成為世界各國較普遍實行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養老保險由國家立法,強制實行,企業單位和個人都必須參加。符合養老條件的可向社會保險部門領取養老金。養老保險費用來源:一般由國家、單位和個人三方或單位和個人雙方共同負擔,實現廣泛的社會互濟;養老保險具杜會性,影響很大。享受人多且時間較長,費用支出龐大,必須設置專門機構,實行現代化、專業化、社會化的統一規劃和管理。我國養老保險制度運行十余年。對于深化企業改革、保持社會穩定、順利建設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起到積極作用。 (二)我國現行養老保險劃分情況。我國現行的養老保險制度由三個不同層次的養老保險組成,即基本養老保險計劃、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計劃和個人儲蓄型保險計劃,由此初步構建了我國現代養老保險體系的制度框架。第一個層次的基本養老保險計劃在養老保險體系中占了主要地位。我國對城鎮企業職工強制實行統賬結合、部分積累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其保障水平較低,覆蓋面較廣。第二個層次是企業補充養老保險計劃。它由政府政策鼓勵,企業自愿建立,企業或企業和職工個人共同繳費為職工建立個人賬戶,通過商業機構運營,給付水平由繳費和投資收益率決定。目前我國只有極少數效益比較好的企業為職工辦理了補充養老保險,尚處于零星發展的狀態。第三個層次的養老保險計劃是個人儲蓄型保險計劃,由勞動者個人通過購買商業保險公司的養老保險產品等方式實現。目前,我國商業養老保險的發展仍處于起步階段和附屬地位,水平很低,商業保險在養老保險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三)我國現階段養老保險制度的核心內容。社會統籌與個人帳戶相結合的基率養老保險制度是我國在世界上首創的一種新型的基本養老保險制度。這個制度在基本養老保險基金的籌集上采用傳統型的罄本養老保險費用的籌集模式.即由國家、單位和個人共同負擔;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實行社會互濟;在基率養老金的計發上采用結構式的計發辦法,強調個人帳戶養老金的激勵因素和勞動貢獻差別。因此,該制度既吸收了傳統型的養老保險制度的優點,同時借鑒了個人帳戶模式的長處;既體現了傳統意義上的社會保險的社會互擠、分散風險、保障性強的特點.又強調了職工的自我保障意識和激勵機制。我國城鎮企業職工養老保險實行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相結合的制度模式。近年這項制度管理體制基奉理順,覆蓋范圍不斷擴大.基金收入穩步增長,離退休人員待遇逐步增加.社會化管理服務水平得到提高,為促進經濟發展和維護社會穩定發揮了重要作用。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養老保險基金的繳費率與支付標準上不統一。我國現階段各地區、各行業養老保險基金繳費率在20%~30%之問不等。養老保險金支付標準上基本采用按職工退休前月工資的一定比例計發辦法,但計發比例各地相差較大,這種不統一也帶來了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各地區、各行業養老保險金的籌集和支付水準不統一,給勞動力在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之間的流動帶來困難,使勞動力資源不能得到有效的配置;即使是同一行業的不同企業,由于屬于不同地區其養老保險金的繳費也不同。生產的產品成本費用不等,競爭能力不同,使養老保險制度紛企業人為創造了一個不公平競爭的場所。 (二)養老保險個人賬戶“空帳”現象嚴重。中國養老保險試行的是“統帳結合”制度,這是一種現收現付加部分積累的制度。雇主每月為員工繳納員工本人工資的20%作為社會統籌,用于當其支付已退休人員的養老金;而參保的2.1億員工每個月將工資的8%存于個人賬戶之中,以緩解未來養老壓力。但實際的情況是,由于1997年養老保險制度改革之時,政府沒有承擔相應的轉制成本,個人賬戶中的資金被挪用去發放退休人員的養老金,這10余年來,個人賬戶一直處于“空帳”運行的狀態。據相關專家了解,截至2008年底,個人賬戶空帳運行的規模已經達到了1.4萬億。這個數字近年來飛速增長,就在2004年底還只有7400億元,這四年間增加了一倍。 (三)企業養老保險金收繳困難。養老保險基金應是國家、集體、個人三方面共同負擔,但現實情況是三方出貸都較困難。具體來說國家財政出資比較困難,而一些地方財政收支狀況較差,財政人不敷出。財政收入都難以維持經常性支出,不少地區自開辦養老保險業務以來財政未曾向養老保險基金投入一分錢,致使養老保險基金收不抵支,更有甚者,一些地方政府利用對養老保險基金的自主管理權,將養老保險基金投資于地方性建設項目。效益低,回報牢低,或者干脆將養老保險基金用來暫時彌補財敢資金的不足,使養老保險基金不斷地被蠶食。加上一些企業認為離退休職工保險費直接由養老保險機構發放,離退休職工領不到退休金只會找養老保險機構,不會找企業。所以對養老保險金的繳納采取拖欠政策,而養老保險部門則缺乏制約手段,無法收取。除此以外,還有一些企業虧損較大,負擔過重根本無力承擔養老保險金繳納的義務。 (四)立法滯后,制度非正規化。我國養老保險存在立法不健全、立法層次低、缺乏必要的法律責任制度、法律實施機制較為薄弱等問題。如社會保障監督機構沒有與管理機構嚴格劃分開來;缺乏對欠繳社保費的行為和拖欠離、退休人員養老金行為的法律制裁措施,非法挪用、擠占社保基金的違法甚至犯罪行為得不到及時懲處等。 三、如何完善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 根據上述分析,我個人認為主要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進行解決: (一)加快我國養老保險的立法,實行全國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堅持完善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栩結合的基本養老保臉制度.堅持統賬結合。實現這一決策必須堅持水平適當、機構合理、基金平衡、平穩過渡的原則,認真進行測算論證,并做好宣傳工作。通過對養老保險基金的收繳和支付,實行法制化的強制管理,減少養老保險基金征收中的拖欠甚至拒繳現象,防止養老保險基金的流失。同時,實行全國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既要統一養老保險的制度,又要統一養老保險的管理體制。而要建立一個全國統一的養老保險制度,首先必須建立一個統一的養老保險管理體制.有了統一的管理,就有了統一的制度,就能解決政策的不統一同題,也就能解決養老保險覆盞面較窄、統一養老金的計發辦法、統一養老基金的墩費率等同題。最基本的對策就是成立社會保險管理機構,制定政策、規劃,對社會保險事業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在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的統一領導下成立社會保險事業機構具體負責經辦社會保險基金的各項業務,包括基金征收、支付、營運、管理以 及編制預決算等。這樣能夠避免多頭管理形成的機構重疊、業務交叉、操作成本高的不良現象,也能夠避免養老金分散管理、調劑性差的缺陷。 (二)加強養老保險的監管力度。要采取有力措施健全管理組織.完善規章制度。規范業務流程,強化桂保基金和個人賬戶的管理。個人帳戶的養老基金能否在長期內保值增值井保證其營運安全.關鍵是需要具備良好的養老基金營運公司和安全可靠的金融市場以及嚴密的法律監管體系。這就莆要成立杜會保險管理機構。制定政策規劃.對社會保險事業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管理,在社會保險管理機構的統一領導下成立杜會保險事也機構.具體負責經辦社會保險基金的各項業務。包括基金征收、支付、營運、管理以及縮制預決算等。目前的基奉養老保險基金完全由政府的社會保障部門管理.而中國現行的養老基金管理又政出多門,涉及社保、財政、稅務、工會等多個部門。目前如此簡單叉不清晰的監件模式顯然難以應對未來的局面。這就要求我們走專業化的道路.成立專業的養老保險公司, (三)降低企業養老保險負擔,積極促成多渠道籌集資金的新格局。一方面可以實行基本莽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和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相結合的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另一方面,為了防止地區之間、企業之間經濟效益好壞等情況對養老保險的影響,建議國家對各地區、各行業每年養老保險金結余部分按一定比例進行統籌。建立中央公積金.在地區與地區之間進行調劑使用。充分發揮養老保險調劑性強的特點。同時多渠道積極籌措社會資金。國家可每年從中央和地方的財政牧人中提取一定的資金用于補充養老基金。有些專家指出發行特種國債、社會保險彩票。適時開征社會保障稅,或對煙、酒等高哨費領域加增稅款.將削有土地占用稅等收人注人養老金.還可以加強對個人所得稅的征收監管等建議。這些將有利于從社會籌集養老金,擴大養老金的籌資渠道。完善資本市場,促進養老金的保值增值。養老金的保值增值取決于專業管理與成熟資本市場的有效結合,而這正是現階段我國所不具備的。為了確保養老金的投資安全。應進一步規范會計審計制度,加強上市公司資金賬戶的透明度.提高市場資本交易的成熟度。 四、結束語 以上僅為本人個人的一些想法和認識,其中存在很多的不足。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關系到社會發展的方方面面,養老保險制度是我國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不斷完善養老保險制度即符合中國經濟發展的要求,又將進一步促進中國構建和諧杜會的發展步伐,相信中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將會發展的更快、更好! 參考文獻 1. 《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北京出版社,2006 2. 《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改革存在問題及綜合分析》.北京日報,2008 3. 《公共政策與社會保障案例分析》[B]. 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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