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重慶市江北區中小企業發展現狀的調查情況 一、中小企業發展存在的問題 1.招工難。在就業、招工形式都日趨嚴峻的情況下,人才擇業價值取向如何?決定了企業是否能招到滿意的人才。擇業意向區域如何?意向擇業單位咋樣?這些都是關系到企業未來發展前途的重要問題,本次通過“人才擇業意向”調查,了解到今年就業人員對待就業問題的想法。 具有關就業數據統計在工作地區的選擇是有51.75%的人員愿意留在大城市工作,24.33%的人員愿意到沿海城市工作,16.08%的人員愿意去省會城市工作,只有7.84%的人愿意留在區縣工作。而對于擇業的首要因素人們更多的是看重工資待遇和個人發展、就單位選擇而言就業人員更多選擇的是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政府公務員。詳細情況請參照下列圖表:
2.自我發展意識不強、競爭力薄弱。我區部分中小企業起點低、規模小,企業主自身素質不高,在經營管理上多數為家族式管理模式。據調查,目前我區私營企業主文化構成高中(含)以下的比例占絕大多數,為95%,大學本科以上僅占1%。企業原始家庭式管理模式仍相當普遍。在日益激烈的市場競爭中,由于受到自身素質的制約,加之目前重慶市在人才環境上還不盡完善,中小企業難以吸引外來優秀的生產和管理人才,企業主們往往對企業的發展缺乏長遠考慮和戰略安排,經營管理能力弱,方法也相對落后,企業發展隨機性、盲目性較強,企業缺乏強大的市場競爭力。 3.軟環境制約明顯。中小企業的發展壯大與外部發展環境的優劣密切相關。目前我區中小企業發展環境還不盡理想,仍有許多方面有待健全完善。首先是政府服務還不完善。盡管隨著依法行政的不斷推進及機關效能建設的加強,行政審批事項減少了很多,政府效能也得到了大幅度提高,但仍有一些政府機關工作人員沒有真正轉變角色,公仆意識不強,服務態度差。企業對“門難進、臉難看、事難辦”的現象還時有反映。其次是政策配套不完善。近年來,我市出臺了一系列扶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政策,但有一部分政策難以實施,可操作性不強,配套也不完善。如放寬市場準入條件中,民營資本可以進入金融行業,但真正實施卻沒有可依據的細則。又如我區的中小企業擔保促進會,如果一家企業以房產抵押要貸款10萬元以上,付出的精力和成本比在銀行辦理抵押貸款還要高。再次是政策傾斜不合理。近年來,我區中小企業創造了良好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為社會的穩定和繁榮作出了積極的貢獻,可在制定各項優惠、扶持政策中,對中小企業考慮較少。在財稅政策上,一些中小企業也得不到公平的待遇。據部分中小企業反映,一些優惠政策是“錦上添花”,而不是“雪中送炭”。 4.生產要素制約凸顯。目前我區中小企業同發達地區大多數企業一樣,面臨成長中的“煩惱”,即在土地、資金、水電等生產要素上受到嚴重制約,而這對于本來就“底氣”不足的中小企業發展而言,無疑是“雪上加霜”。 (1)遭遇資金“瓶頸”。從我區實際情況看,企業總資產增長迅速,年增長率達到60%,但主要是負債的增加,表明我區企業對外部資金需求量較大。而目前相對于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十分狹窄。銀行信貸這一融資主渠道,由于受央行緊 縮銀根政策限制,加之中小企業抗風險能力較弱,銀行對中小企業普遍惜貸。據資料反映,我市中小企業貸款的頻率約為大企業的0.5%。通過擔保公司也是中小企業的融資途徑之一,但由于我市擔保這一中介組織整體發展還不盡完善,而且擔保公司為了回避風險,為企業實行擔保的條件較為苛刻,所獲擔保資金也有限,絕大多數中小企業還無法利用這一融資渠道。 (2)用地矛盾十分突出。相對全市而言,我區的土地資源相對較為豐富,但隨著國家對土地“農轉非”的嚴格控制,往后申請獲得土地的門檻將越來越高。同時,政府部門審批用地主要向公共建設項目和大企業、外資企業傾斜,中小企業申請用地將越來越困難。此外,由于受城市規劃滯后等限制,基層政府無法及時提供土地,也制約了一些中小企業擴大規模的需要。 (3)水和能源供給緊張。2003年以來,全國性的能源緊缺影響巨大,在中小企業十分發達的我市,水、電供需矛盾十分突出,已嚴重影響了企業正常的經營生產。而在水、電的分配中,中小企業往往得不到照顧。同時為保證城鎮居民用電、用水、往往是在中小企業所在的農村地區拉閘限電、限水。據抽樣調查,2008—2010年受夏季“電荒”影響,7—9月我區中小企業減產40%左右。 (4)城區三產營業場地嚴重不足。近年來,我市房地產業日益興旺,商業用房租金已高于其他同類城市。再者,由于新一輪城市建設,我區舊城拆遷面積大,而商業用房相對匱乏。這不但提高了企業營運成本,并逐漸成為制約中小企業發展的因素。 二、江北區中小企業發展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一)中小企業所面臨的外部原因 1.政府對中小企業扶持力度不夠。由于受傳統的計劃經濟影響,長期以來我區的經濟政策自覺或不自覺地偏好于大企業,因而在金融政策、財稅政策、產業組織政策和科技教育政策等方面,對中小企業有許多的不公平。比如一些地方政府片面強調“抓大”,只對大型企業集團的組建和發展感興趣,在財政支持、稅收優惠、技術發展等方面只考慮大企業,中小企業很難或根本得不到政策上的幫助,資金短缺已成為制約一些中小企業進一步發展的“瓶頸”。又由于許多中小企業受各級基層組織管理,而各部門的管理方式、政策不一,多頭領導,使中小企業無所適從,企業經營束手束腳,無實際的經營自由權。 2.對中小企業監管不嚴。長期以來,國家一直沒有制定有關扶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一方面,使中小企業經營行為缺乏法律約束;另一方面,又造成中小企業的許多利益得不到應有的保障。我區中小企業的宏觀管理分散、社會中介服務體系不健全,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中小企業的發展進程。 3.中小企業負擔重。作為地方財政的主要來源,中小企業常被作為彌補財政收支平衡和轉嫁負擔的對象,企業稅負、社會負擔愈來愈重。比如在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標準上,對鄉鎮企業按銷售收入的9%征收,而對國有大型企業則按2%征收。 而且地方政府為了解決地方財政困難,還把中小企業作為攤派各種費用的對象。由于中小企業規模小,對名目繁多的費用常不堪重負,企業經營步履維艱。 (二)中小企業自身內部的原因 1.中小企業組織和產業結構不合理。一般說來,中小企業屬地方管轄。由于地方保護主義盛行,造成了中小企業低水平重復建設、重復投入的問題。有相當多行業產品供大于求,出現了“結構性”過剩,為了爭奪市場以致于生產同一行業產品的中小企業競相壓價,甚至偷工減料、以次充好,嚴重地破壞了市場競爭秩序。另外,重復建設使得中小企業產業關聯度較低,“小而全”的企業比比皆是,企業之間缺乏社會化、專業化分工協作,與大企業也沒有建立協作體系,因此,在大企業的經濟優勢面前力單勢薄生存艱難。 2.中小企業自身素質低。一是與大型企業相比,中小企業尤其是國有中小企業,普遍存在技術裝備落后、職工素質低、人才匱乏、產品質量差的問題。二是缺乏管理組織能力,在生產管理上處于混亂狀態,在組織經營上處于無序狀態。產前沒有市場調查和研究、沒有嚴格的成本核算;產中沒有生產控制,沒有營銷策略;產后沒有售后服務等等。三是缺乏合理配置資源的能力和環境保護意識,從而資源浪費,環境污染嚴重,企業難上規模。 3.企業定位太高,現行狀態無法滿足高定位的發展。部分中小企業領導者對企業經營目標和發展方向定位過高,造成企業無法承擔高定位的資金。資源的短缺使中小企業發展捉襟見肘,當發展到一定時期原始的產品無法正常生產流動資金減少,人員的流失造成企業。 4.同行企業相互殺價,造成企業加工成本過高。同行企業相互殺價,造成企業加工成本過高,由于長期依賴低價勞動力、低稅收、低價土地和資源的企業發展戰略,低價產品成為唯一的發展道路。當勞動力不在廉價時,企業之間的價格戰成了中小企業立自取滅亡的一個重點因素。 5.同行互挖人才,人才流失嚴重。低廉勞動力,中小企業管理者都任務重慶不缺人所以也沒有建立良好的激勵機制。當人才流動越來越大,各個企業都認識到人才對企業發展的重要性,這樣的信息造成同行企業提出高薪及福利吸引人才從而增加了企業的人力成本。在這樣一個惡性循環下,人才的流失越來越嚴重。 針對我區中小企業的發展狀態,中小企業如何能讓就業人員融入到我區中小企業,為中小企業的發展作出貢獻。多年來,我區中小企業企業都堅韌生存和發展。如今江北區對中小企業大力扶持的政策,中小企業企業要抓住機遇,迎接挑戰。當前極為迫切的任務就是解決所面臨的問題。從根本上說,中小企業企業的問題不僅是企業自身的問題,而卻關系到整個江北區經濟體制改革、實現經濟增長目標、保持社會安定的重大問題。因此,需要從政府和企業兩方面重視和大力扶持。只有政府的大力扶持和中小企業企業的不斷改進,才能使中小企業企業的經營走出困境,走向新生。 三、中小企業發展的對策和建議 1.建立健全中小企業的法律保護體系。雖然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重要地位已經有目共睹,但至今為止,我區還出臺一些政策并沒有確立中小企業地位,保護中小企業發展的法律法規,應引起有關部門高度重視。為此,我們可以借鑒外國的做法: ①立法保護。美國和日本分別于1953年和1963年制定了《中小企業法》或《中小企業基本法》,以確定中小企業的社會地位、發展方向和保護原則。隨后,以基本法為基礎,構造了一套較完整的保護中小企業的法律體系,明確中小企業的責任權力,保護中小企業的合法權益。如美國先后制定了中小企業經濟政策法、中小企業從業人員制度法、中小企業投資獎勵法、中小企業資本形成法、公正平等法等等法律法規。日本也形成了諸如投資法、技術革新促進法、現代化促進法等十多種法律文件。有鑒于此,有關專家認為,目前我國急待制定《中小企業法》,以確定中小企業的法律地位、長期發展的基本方針和基本政策,引導其生產經營活動,保證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并且在這一基本法的基礎上制定一系列有關的法律法規。如制定《反壟斷法》,用以限制大型企業對中小企業的合并和排擠,在強調市場公平競爭的前提下保護中小企業生存和發展。制定《中小企業促進法》,確定從金融、財政、科教等方面保證中小企業的長遠規劃,為政府制定中小企業政策提供法律依據。 ②設立專門機構。有了保護和規范中小企業的立法,更為重要的是保證貫徹落實。為此,各國政府都設立了相應的機構,如美國于1958年正式成立了中小企業管理局,統一管理地方的中小企業并負責其融資;日本于1948年在通產省設立中小企業廳,作為政府直接管理中小企業的最高機構,并設立專門的融資機構向中小企業提供融資便利。隨著我國改革的推進,在中小企業逐步做到產權明晰、政企分開的基礎上,將有關部門涉及中小企業的管理職能進行歸并,成立具有綜合協調能力的中小企業管理局(或稱委員會)是非常必要的。但成立此類機構的目的決不是簡單地為企業提供一些咨詢,進行一些協調,甚至讓中小企業多一個“婆婆”。它應該是服務機構,而不是權力機構,其任務只能是:一是負責政府中小企業之間的勾通,指導中小企業制定發展計劃;二是幫助中小企業融資。 2.完善發展中小企業的政策體系。改革開放的實踐已證明,政策寬松,企業便可以放開手腳大踏步前進。為此,我們也應該為中小企業營造一個寬松的政策環境,提供金融、財稅、科技教育等方面的政策扶持。 (1)金融政策。為了解決中小企業資金短缺,且融資困難的問題,我們有必要建立新型的銀企關系。一是建立為中小企業服務的金融機構。必須在城市商業銀行設立中小企業信貸部門,建立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制度;必須促進農村信用社的規范化經營,提高對鄉鎮企業的金融支持能力。二是培育直接融資市場,采取多種形式擴大中小企業的融資渠道。鼓勵中小企業發行股票、債券和項目抵押融資等;鼓勵中小企業向國有大型企業投資參股和控股;三是設立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信用擔保的基金式機構,或者設立中小企業科技進步、新產品開發和技術改造專項基金——風險基金,成立非銀行金融機構的風險投資機構。近年來,我國風險投資機構如雨后春筍,這極大地促進了中小企業的高科技企業的發展。 (2)財稅政策。由于中小企業相比較而言實力弱、生產率低,為了提高中小企業的生產經營能力,充分發揮中小企業促進國民經濟發展、解決社會就業問題的作用,政府應在財稅政策方面給予適當傾斜。如清理、取消對中小企業的不合理收費;減免中小企業的部分稅收,對新辦的小企業可以免征所得稅1-3年;為了促進中小企業技術設備的改造,可以提高一定比例的折舊率,以減少納稅基數等。 (3)教育培訓政策。人才是最根本的競爭資源,而缺乏人才又是中小企業的突出問題之一。因此,各級政府應在對中小企業進行教育培訓、科技創新等方面給予政策扶持。如在中小企業管理機構內設立中小企業培訓中心,制定長期的中小企業教育培訓計劃,舉辦不同形式的經營管理培訓班;建立中小企業科技創新獎勵制度等等。 3.建立中小企業的社會服務體系。我們國家正處在轉軌時期,市場在功能和結構上都有不完善之處,加上中小企業自身的特點,創建一個健全的、發達的社會服務體系顯得尤為重要。要每一個中小企業都投入巨額資金去搞研究與開發、搞大規模的員工培訓、詢求法律支持等是不現實的。因此,要盡快發展多種中介組織,為中小企業提供一些必要的服務,如協助中小企業取得貸款、提供管理咨詢和教育培訓、提供信息服務和技術支持等。 4.為交流平臺企業和就業人員搭建交流平臺。各個地方政府與學校就業辦積極為企業和畢業生搭建相互選擇的機會。學校結合學生本身專業、學歷等與當地政府就業指導機構聯系,確定方案定期舉辦人才交流會。 5.政府為就業留在本區的就業人才放寬落戶政策。江北區針對留在區內中小企業工作的外來人員進行落戶,保證外來就業人員的住房、子女能夠在區內的學校就讀,讓外來就業的人員有歸屬感。從而吸引更多的外來人員到江北區的企業進行工作,減少人員流動。 6.中小企業必須建立符合市場經濟的發展機制。企業改制可以采取改組、聯合、兼并、租賃、承包經營和股份合作制、出售等多種形式,各中小企業應從實際出發,從自身條件出發,選擇適應的企業發展機制,明確自己企業的發展方向和奮斗目標,制定靈活的生產經營機制,促進企業的發展。 7.中小企業必須提高企業自身的素質。通過教育培訓,提高企業人員的文化知識和科技知識水平,從而提高管理者的管理能力,提高職工的技術熟練水平,加速企業勞動生產率的提高;通過技術創新,改變技術設備落后的現狀,增強企業開發新產品的能力,以期熟練地駕馭市場。 8.中小企業必須培養管理創新能力。管理創新應包括人事管理、營銷管理、組織管理、風險管理等方面的創新。企業可以通過這些方面的創新,提高管理透明度,健全民主管理渠道,創造一個充分發揮職工潛能、調動個人積極性和創造性的工作環境;也可以根據市場的變化,適時調整企業管理方式、經營手段,有效地抵制市場風險,增強企業市場競爭力。 9.中小城市積極建立就業人員培訓、落戶及住房保障。總而言之,重視中小企業的發展,積極地培育它們、扶持它們,使中小企業和國有大企業協調發展,充分發揮中小企業的輔助作用,具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為中小企業留住人才,才是企業發展的根本。 我相信通過這樣一個內外兼修的整改對策,江北區各中小企業有了良好的指引。通過政府政策的大力支持和企業自身管理體系的建立,江北區中小企業未來的發展道路一片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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