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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率市場化引發的金融風險以及防范措施[摘 要]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始終將利率的市場化改革作為金融改革的主要內容。目前,我國市場化的利率均已占據了主導地位。本文介紹了由利率市場化所引發的金融風險,并從多方面提出具體防范措施。[關鍵詞] 利率市場化 金融風險 防范措施
利率市場化[ 曹磊:《利率市場化對商業銀行的七大影響》,《投資北京》, 2005,第11期
參考文獻1、樊勝:《利率市場化進程中商業銀行利率風險管理》,西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9年,第一版2、邵伏軍:《利率市場化改革中的風險及控制》,中國金融出版社,2005年,第一版3、宋芳秀:《中國轉型經濟中的資金配置機制和利率市場化改革》,中國金融出版社,2007年,第一版 4、林春玲:《利率市場化改革對我國銀行業的影響與對策》,《福建金融》,2005,第10期 ]是指中央銀行把利率的決定權交給市場,由市場供需狀況決定市場利率,中央銀行完全或部分放棄對利率的直接管制。其核心內容包括利率決定、利率傳導、利率結構和利率管理的市場化。各間銀行可以在市場利率的基礎上,根據各自的特點或不同的金融交易自由制定不同的利率。 一、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進程 1990年3月,我國開始實行同業拆借利率上限管理的原則,這是開放同業拆借利率的初步嘗試,也是我國利率市場化改革的突破口。 2003年8月,人民銀行在推進農村信用社改革試點時,允許試點地區農村信用社的貸款利率上浮不超過貸款基準利率的2倍。 2004年1月1日,人民銀行決定將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的貸款利率浮動區間上限擴大到貸款基準利率的1.7倍,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的浮動區間上限擴大到貸款基準利率的2倍,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的浮動區間下限保持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不變。同時明確了貸款利率浮動區間不再根據企業所有制性質、規模大小分別制定。2004年10月29日,人民銀行報經國務院批準,決定不再設定金融機構(不含城鄉信用社)人民幣貸款利率上限。考慮到城鄉信用社競爭機制尚不完善,經營管理能力有待提高,容易出現貸款利率“一浮到頂”的情況,因此仍對城鄉信用社人民幣貸款利率實行上限管理,但其貸款利率浮動上限擴大為基準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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